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設置辦法  ( 96 年 04 月 04 日)
第3條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以下簡稱中央畜產會) 之經費來源如下:

一、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畜牧團體捐助。

三、其他捐贈。

四、孳息。

五、服務費。

辦理畜牧產銷業務之其他基金會,於中央畜產會成立後,其業務與中央畜 產會重複者,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依民法規定辦理解散後,其賸餘財產 捐贈中央畜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