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工廠設廠標準  ( 79 年 06 月 25 日)
第6條
配合飼料工廠應聘用左列專任專業人員:

一、飼料配方研究人員:大專畜牧、獸醫、農化、水產養殖、水產製造、 水產食品科學等相關系 (科) 畢業者至少一人。

二、製造品管人員:大專畜牧、獸醫、農化、化工、機械、工業工程、水 產製造、水產食品科學等相關系 (科) 畢業者或高職農化、化工、機 工、畜牧獸醫、水產製造等相關科畢業從事飼料製造品管工作四年以 上者至少一人。

三、檢驗人員:大專畜牧、獸醫、農化、化工、化學、藥學、水產養殖、 水產製造、水產食品科學等相關系 (科) 畢業者或高職農化、化工、 化學、畜牧獸醫、水產製造、農產製造等相關科畢業從事檢驗工作四 年以上者至少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