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 104 年 07 月 27 日)
第7條
申請一般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許可,其下列成分之檢驗分析,依下列規定收 費:

一、澱粉:一千七百元。

二、乳酸菌總菌數:二千三百元。

三、單一乳酸菌菌種鑑定:二千五百元。

四、飼料油脂之水分:五百元。

五、夾雜物或不溶物:二千五百元。

六、總脂肪酸:二千元。

七、不皂化物:一千八百元。

八、過氧化價:七百元。

九、游離脂肪酸:七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