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轉載或卸魚港口之指定及管理 ( 106 年 01 月 20 日)
第25條
漁船於國外港口卸魚或港內轉載,以大韓民國釜山港為限。

漁船赴大陸地區港口卸魚,以依臺灣地區漁船航行至大陸地區許可及管理 辦法公告之港口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