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漁撈日誌及漁獲通報 ( 106 年 01 月 20 日)
第54條
捕撈漁船上應保留完整之漁撈日誌正本至少一年。

捕撈漁船有進港或海上轉載者,應依下列期限,將漁撈日誌影本送主管機 關備查:

一、進港:自漁船進港之日起六十日內。

二、海上轉載:自運搬船進港之日起六十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