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  ( 104 年 03 月 30 日)
第10條
為維持台日海域作業秩序,中央主管機關就延繩釣漁船進入台日海域作業 之指揮事項,得委託蘇澳區漁會辦理。

蘇澳區漁會辦理前項事項,應進行分組及選任指揮幹部。

延繩釣漁船進入台日海域作業時,船長應遵守前項選任指揮幹部之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