鯖漁業管理辦法  ( 103 年 09 月 26 日)
第22條
取得東北海區鯖漁業作業許可之鯖漁船所捕撈鯖漁獲,應於區漁會 以拍賣、議價、標價或投標方式公開交易。

區漁會應按月將鯖漁獲公開交易資料彙送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