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兼營珊瑚漁業管理辦法  ( 103 年 09 月 26 日)
第16-1條
未取得當年度兼營珊瑚漁業許可之漁船,禁止攜帶珊瑚絞車、沉石、網片 或其他珊瑚採捕設備出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