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 106 年 03 月 14 日)
第9條
活魚運搬船作業許可期間屆滿前,漁業人得檢附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 款文件、船舶檢查紀錄簿及船舶檢查證書影本,向主管機關重新申請作業 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