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漁會聯合訓練互助經費保管運用辦法  ( 102 年 08 月 08 日)
第3條
漁會公益金由漁會設專戶存儲,專供漁村之文化、福利措施及社區發展之 用,須報經其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得動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