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財務及會計處理準則 ( 103 年 12 月 27 日)
第78條
應收、應付、預收、預付、備抵呆帳、累計折舊、各項債權及債務、各項 攤銷、各項盤存均應按年分別整理記錄。

經濟事業及金融事業應每月計算損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