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財務及會計處理準則 ( 103 年 12 月 27 日)
第74條
財務會計之計算以新臺幣元為記帳單位。但成本計算之單位成本,計算至 小數四位為止。

前項財務會計之計算涉及外幣者,應折合新臺幣元為記帳單位,並採四捨 五入進位方式計算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