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編制及員額 ( 107 年 01 月 04 日)
第8條
漁會每年最高編制員工員額,依漁會最高編制員工員額及提撥用人費比率 表(如附表三)及漁會年度總收益核算表(如附表四)擬訂,報主管機關 核定後實施。

漁會實際聘僱之編制員工員額,不得超過前項主管機關核定之編制員工員 額(以下簡稱核定編制員額);超過者,在員額未降至核定編制員額前, 遇缺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