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0 年 05 月 12 日)
第1條
為促進漁業發展,特依漁業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設置漁業發展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同條第二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