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業促進法  ( 107 年 05 月 30 日)
第35條
有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二條所定情形之一者,除依規定處罰外,並得公布 其違規情節、農產品之名稱、農產品經營者姓名、地址、法人或團體之名 稱、事務所或營業所、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及農產品抽樣地點、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