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迦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  ( 106 年 06 月 27 日)
第5條
種植釋迦之農民得於公告受理期間,填具要保書,依下列方式投保本保險 並訂定保險契約:

一、要保人為農會會員:向所屬農會投保。所屬農會未辦理本保險業務者 ,向該縣轄區毗鄰之保險人投保。

二、要保人為非農會會員:向種植所在地之農會投保。種植所在地之農會 未辦理本保險業務者,向該縣轄區毗鄰之保險人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