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種子檢查收費標準  ( 103 年 07 月 14 日)
第4條
辦理取樣之收費基準如下:

一、申請國際種子檢查協會種子檢驗證,取樣樣品五件以下者,每次取樣 費用為新臺幣一千三百元;超過五件者,每增加五件以內加收新臺幣 一千三百元。

二、申請一般種子室內檢查,取樣樣品十五件以下者,每次取樣費用為新 臺幣一千三百元;超過十五件者,每增加十五件以內加收新臺幣一千 三百元。

取樣人員所需交通費、雜費及住宿費,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 場(以下簡稱本場)參照中央機關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基準收取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