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  ( 104 年 12 月 10 日)
第5條
申請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之農產品經營業者,應具備下列各 款資格之一:

一、農民。

二、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農場、畜牧場、農民團體或農業產銷班。

三、領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