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  ( 104 年 12 月 10 日)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生產廠(場):指在國內生產、加工、分裝或流通有機農產品及有機 農產加工品之過程所涉之場所。

二、增項評鑑:指驗證機構為確認經其驗證通過之農產品經營業者於驗證 有效期間內得否增加驗證範圍所為之評鑑。

三、重新評鑑:指驗證機構為確認經其驗證通過之農產品經營業者於驗證 有效期間屆滿後得否再取得驗證通過所為之評鑑。

四、追蹤查驗:指驗證機構為確認經其驗證通過之農產品經營業者於驗證 有效期間內持續符合驗證基準所為之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