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  ( 104 年 12 月 10 日)
第15條
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有效期間為三年;有效期間屆滿前六個月,農產品經 營業者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申請展延;逾期申請展延者,不予 受理。

前項展延之申請經重新評鑑符合者,換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