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  ( 104 年 12 月 10 日)
第1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檢附相關資料申請變更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

一、農產品經營業者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或主要管理者變更。

二、減列驗證場區、驗證產品品項。

前項申請案件經審查符合者,依原證有效期間換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