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及農業合作社申請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登記辦法  ( 106 年 04 月 28 日)
第4條
前二條申請,應填具申請書,並依下列規定檢附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 出:

一、農場:應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具備第二條資格之證明文件。

二、農業合作社:應檢附具備前條資格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