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農業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 95 年 07 月 19 日)
第12條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終止接管營運時,接管人應就接管營運之財產進行結算 ,並製作結案報告書移交民間機構及主辦機關,如有賸餘財產,應移交民 間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