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 94 年 06 月 10 日)
第18條
本條例第四十二條所稱農業學校畢業,係指公立或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 案或認可之國內外中等以上學校農業有關系科畢業。所稱青年,係指十八 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