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 99 年 02 月 04 日)
第11條
埔里分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坡地蔬菜品種改良與栽培管理技術之試驗研發及示範推廣。

二、蘭花與花卉品種改良、栽培管理技術之試驗研發及推廣。

三、坡地農作物採後處理、貯運與組織培養試驗研發及推廣。

四、其他坡地經濟作物試驗研發及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