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 99 年 02 月 04 日)
第5條
作物改良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農作物育種、新品種示範、原生種繁殖及植物組織培養技術之研發。

二、農作物栽培管理技術、應用生物技術、採後處理與加工技術之研發、 示範及推廣。

三、優質安全農作物產品生產技術與體系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四、植物遺傳資源蒐集、保存及有效遺傳基因之選育、應用。

五、分子標誌及檢測技術之研發、應用。

六、其他有關農作物改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