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 99 年 02 月 04 日)
第4條
本場設下列課、室、分場:
一、作物改良課。
二、作物環境課。
三、蠶蜂課。
四、農業推廣課。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會計室。
八、生物防治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