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業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 98 年 03 月 13 日)
第5條
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廣播、成音設備之管理及維護。

二、電腦資訊設備之管理及維護。

三、廣播、轉播站之管理及維護。

四、廣播系統及機電之研究發展。

五、其他有關機電設備之管理及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