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處務規程  ( 97 年 05 月 29 日)
第4條
本局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企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保育治理組,分四科辦事。

三、農村建設組,分四科辦事。

四、監測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五、秘書室,分二科辦事。

六、人事室。

七、會計室。

八、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