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職掌 ( 93 年 09 月 30 日)
第6條
農業資材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吉園圃班使用標章、防治紀錄之督導與抽查。

二、協助蜂產品品質抽驗。

三、協助有機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

四、協助農業機械及自動化推廣計畫之執行及督導。

五、農業機械補助案件協助、複核。

六、農業動力用電申請案件會勘及協調處理。

七、肥料品質管理、有機質肥料推廣、綠肥推廣面積抽查及督導。

八、協助查處農作物公害案件及重金屬污染農地復育事項。

九、協助蒐集轄區內肥料價格、供需狀況資訊。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