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職掌 ( 93 年 09 月 30 日)
第4條
本分署設作物生產課、農業資材課、運銷加工課、糧食產業課、糧食儲運 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辦理分署各項業務;下設台北辦事 處、新竹辦事處、苗栗辦事處,辦理農糧業務之執行及農產品產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