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職掌 ( 93 年 09 月 30 日)
第14條
台北、新竹、苗栗辦事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作物生產有關業務之執行。

二、農業資材有關業務之執行。

三、運銷加工有關業務之執行。

四、糧食產業有關業務之執行。

五、糧食儲運有關業務之執行。

六、配合農糧資訊化業務推動,負責辦事處資通安全及各級資訊應用系統 主機配置管理維護、電腦化網路化作業之正常運作。

七、其他行政業務之處理及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