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職掌 ( 93 年 09 月 30 日)
第11條
人事室辦理下列事項:

一、組織編制及職務歸系之擬辦。

二、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動態之擬辦。

三、職員人才儲備、人力規劃之擬辦。

四、職員服務、差假、勤惰之擬辦。

五、職員考績、獎懲、訓練、進修、保障之擬辦。

六、職員待遇、福利、保險、退休、資遣、撫卹案件之擬辦。

七、職員人事資料管理、分析及運用。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