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辦事細則  職掌 ( 93 年 04 月 30 日)
第10條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歲入、歲出預 (概) 算之籌編、分配、控制及編報。

二、會計報告及年度決算之編製。

三、各項經費預算之控制及收支憑證之審核。

四、付款憑單、收支轉帳傳票之編製與各類帳簿之登錄、整理及保管。

五、原始憑證之查核、整理、保管及送審。

六、歲出應付款之審核、保留及分配預算之編製。

七、預算法依法流用事項。

八、營繕工程、勞務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有關招標、比價、議價與驗 收之監辦及其經費開支之內部審核。

九、本局計畫經費處理相關規定之擬訂。

十、統計制度之規劃、研擬及改進。

十一、公務統計報表之研擬、報送。

十二、調查實施計畫之審核、報送。

十三、本局會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核、獎懲案件之擬辦。

十四、其他有關會計、統計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