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事細則  會議 ( 98 年 06 月 16 日)
第20條
本局設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分局長、組長、室主任及 其他經指定之有關人員組成。

第21條
本局為加強與分局、地方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單位之聯繫、得舉行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