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辦事細則  職掌 ( 102 年 04 月 02 日)
第11條
本分局因業務需要,設台中港檢疫站、臺中機場檢疫站、嘉義檢疫站及澎 湖檢疫站,各置主任一人,由本分局派技正兼任,綜理站務;其所需工作 人員由本分局法定編制員額內調配。但因業務需要,得增設檢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