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 107 年 06 月 05 日)
第1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為執行阿里山林業鐵路及鐵路周邊文化資產之永 續發展,結合林業文化及自然保育,發展優質生態旅遊體驗,特設阿里山 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