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 91 年 11 月 29 日)
第4條
本中心設秘書室,掌理研考、議事、公共關係、文書、檔案、印信、出納 、事務管理、財產管理及其他不屬於各組、室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