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 91 年 11 月 29 日)
第13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 ,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