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 92 年 12 月 31 日)
第4條
本處置主任一人,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命,綜理處務,並指揮 監督所屬人員;副主任一人,襄理處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