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 92 年 12 月 31 日)
第11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五條及第八條,自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