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  ( 92 年 07 月 31 日)
第10條
本所設下列各研究中心:

一、六龜研究中心。

二、蓮華池研究中心。

三、中埔研究中心。

四、太麻里研究中心。

五、恒春研究中心。

六、福山研究中心。

前項研究中心各置主任一人,其餘所需員額,由本所編制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