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暫行組織規程  ( 95 年 11 月 22 日)
第2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林業政策之擬訂、林業資源之保育、利用、開發與森林經營計畫及科 技之研擬、森林資源之調查及林業資訊之處理等事項。

二、森林管理、森林保護、林業推廣及林業行政等事項。

三、保安林之經營管理、上游集水區之治理、林道與林業工程之規劃、督 導及維護管理等事項。

四、造林之調查規劃、育苗與撫育、國有林與公有林之管理、林產物之處 分、民營林業及林產工商業之輔導、林產品進出口等事項。

五、森林遊樂區與步道系統之規劃、開發、管理及經營等事項。

六、野生動植物保育、地景規劃與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及督導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