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  ( 93 年 01 月 14 日)
第14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主任 委員三人,其中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 十四職等,襄理會務。

本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三人,由行政院遴聘之,聘期三年,為無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