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 107 年 01 月 31 日)
第24條
長照機構財團法人捐助章程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目的、名稱、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

二、捐助財產之種類、總額及保管運用方法。

三、業務項目。

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資格、產生方式、任期及任免。

五、董事長之產生方式、任期及任免。

六、董事會之組織、職權及決議方法。

七、定有存立時期者,其時期。

八、解散之事由及其賸餘財產之歸屬。

九、訂定捐助章程之年、月、日。

以遺囑捐助設立者,其遺囑未載明前項規定時,由遺囑執行人訂定捐助章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