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  ( 105 年 11 月 16 日)
第11條
油症患者涉及本條例之合法權益受侵害,而向法院提出訴訟時,主管機關 應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

前項法律扶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油症患者為第一項訴訟而聲請保全處分時,法院得減少或免除供擔保之金 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