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品容器應標示之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與戒菸相關資訊(以下稱健康
警示),組別及樣式如附圖。
菸品容器正反面積最大外表明顯位置處,應標示同一組別不同樣式之健康
警示。
同一年度產製之同一品項菸品,應以同一組別之不同健康警示樣式平均使
用標示之。
長方體之紙菸菸品容器,健康警示應標示於最大外表面接近菸品容器開口
之區域。
非屬長方體之各類菸品容器,得依附圖各組健康警示比例,標示於其最大
外表正反面任一區域。
健康警示之標示,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依中央主管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案等比例直接以彩色印製,使消費者能
清楚辨識,且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
二、菸品容器開啟後,消費者仍能清楚辨識健康警示。
紙菸以外之菸品,得以印有消費者能清楚辨識且不易毀損之健康警示標籤
,黏貼於其容器上標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