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  ( 104 年 02 月 02 日)
第3條
人工生殖子女擬結婚或被收養時,其結婚對象或收養人得持主管機關出具 之人工生殖子女證明書,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相關之親等關聯資料,為填具 、核對親屬表(附表二)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