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  罰則 ( 107 年 01 月 03 日)
第36條
以詐欺或脅迫之方式使人為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或第二十四條第一項之同意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教唆犯及幫助犯罰之。

本條之罪,須告訴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