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 103 年 01 月 29 日)
第22條
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訂定癌症預防衛教宣導計畫,該計畫應包含計畫目標 、活動方法、服務內容、結果評估等項目,並每年檢討與修正。